【圖】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
摘要:建立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是新時代推進改革開放的戰略舉措。為高標準高質量建設自貿試驗區,制定本方案。
建立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是新時代推進改革開放的戰略舉措。為高標準高質量建設自貿試驗區,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高質量發展,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主動服務和融入國家重大戰略,更好服務對外開放總體戰略布局,解放思想、大膽創新,把自貿試驗區建設成為新時代改革開放的新高地。
(二)戰略定位及發展目標。以制度創新為核心,以可復制可推廣為基本要求,全面落實中央關于加快沿邊開放的要求,著力打造“一帶一路”和長江經濟帶互聯互通的重要通道,建設連接南亞東南亞大通道的重要節點,推動形成我國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開放前沿。經過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對標國際先進規則,形成更多有國際競爭力的制度創新成果,推動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努力建成貿易投資便利、交通物流通達、要素流動自由、金融服務創新完善、監管安全高效、生態環境質量一流、輻射帶動作用突出的高標準高質量自由貿易園區。
二、區位布局
(一)實施范圍。自貿試驗區的實施范圍119.86平方公里,涵蓋三個片區:昆明片區76平方公里(含昆明綜合保稅區0.58平方公里),紅河片區14.12平方公里,德宏片區29.74平方公里。
自貿試驗區土地開發利用須遵守土地利用、生態環境保護、城鄉規劃法律法規,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并符合節約集約用地的有關要求。
(二)功能劃分。昆明片區加強與空港經濟區聯動發展,重點發展高端制造、航空物流、數字經濟、總部經濟等產業,建設面向南亞東南亞的互聯互通樞紐、信息物流中心和文化教育中心;紅河片區加強與紅河綜合保稅區、蒙自經濟技術開發區聯動發展,重點發展加工及貿易、大健康服務、跨境旅游、跨境電商等產業,全力打造面向東盟的加工制造基地、商貿物流中心和中越經濟走廊創新合作示范區;德宏片區重點發展跨境電商、跨境產能合作、跨境金融等產業,打造沿邊開放先行區、中緬經濟走廊的門戶樞紐。
三、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加快轉變政府職能。
1.推進行政管理職能與流程優化。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突出“照后減證”。調整完善省級管理權限下放內容和方式。全面推進行政審批和行政服務標準化,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模式,拓展“一部手機辦事通”一網通辦功能。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精簡投資項目準入手續,實施先建后驗管理新模式。
2.優化外籍及港澳臺人才發展環境。探索將有關外籍及港澳臺人才省級管理權限賦予自貿試驗區。探索開展職業資格國際互認,允許外籍及港澳臺技術技能人員按規定在自貿試驗區就業,允許在中國高校畢業的優秀留學生在自貿試驗區就業和創業,向其發放工作許可。開展外國高端人才服務“一卡通”試點。建設瀾湄職業教育培訓基地。
3.創新事中事后監管體制機制。建立健全以信用監管為核心、與負面清單管理方式相適應的事中事后監管體系。強化競爭政策的基礎性地位。配合做好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工作。
(二)深化投資領域改革。
4.深入推進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全面落實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度。支持外商獨資設立經營性教育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支持外商投資設立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統一內外資人才中介機構投資者資質要求,由自貿試驗區管理機構負責審批,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5.完善投資促進和保護機制。建立健全外商投資服務體系,完善外商投資促進、項目跟蹤服務和投訴工作機制。鼓勵自貿試驗區在法定權限內制定外商投資促進政策。加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保護。建立健全國際商事調解、仲裁機制。推動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
(三)推動貿易轉型升級。
6.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加快建設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探索拓展至技術貿易、服務外包、維修服務等服務貿易領域,待條件成熟后,逐步將服務出口退(免)稅申報納入“單一窗口”管理。大力發展檢驗檢測、標準、認證等第三方服務,擴大第三方檢驗結果采信商品和機構范圍。創新出口貨物專利糾紛擔保放行方式。研究開展貿易調整援助試點。
7.創新貿易監管模式。實施“一口岸多通道”監管創新。支持對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外的“兩頭在外”航空維修業態實行保稅監管,打造一站式航空維修基地。試行動植物及其產品檢疫審批負面清單制度。優化生物醫藥全球協同研發的試驗用特殊物品的檢疫查驗流程。做好國際會議、賽事、展演、展覽監管,簡化展品檢疫審批管理。
8.創新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鼓勵建設出口產品公共海外倉和海外運營中心。依法依規開展跨境電商人民幣結算,推動跨境電商線上融資及擔保方式創新。試點航空快件國際中轉集拼業務。加快河口、瑞麗國際快件監管中心建設。支持在紅河片區、德宏片區建設邊境倉。支持復制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探索形成的成熟經驗做法。
9.培育新業態新模式。加快構建5G產業體系,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加快推進面向南亞東南亞的離岸呼叫中心業務。對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外有條件企業開展高附加值、高技術含量、符合環保要求的“兩頭在外”檢測、維修業態實行保稅監管。促進文物及文化藝術品在自貿試驗區內的綜合保稅區存儲、展示等。支持云南設立汽車整車進口口岸,開展平行進口汽車試點。探索先進技術裝備、關鍵零部件及其他機電產品(醫療器械等高風險產品除外)等平行進口。醫療機構可按照規定開展干細胞臨床前沿醫療技術研究項目。大力發展中醫藥服務貿易,推動中醫藥海外創新發展。支持開展全球動植物種質資源引進和中轉等業務。
(四)深化金融領域開放創新。
10.擴大金融領域對外開放。支持符合條件的南亞東南亞等國家金融機構設立外資金融分支機構(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除外)。鼓勵自貿試驗區內符合條件的保理企業開展跨地區的保理業務。拓展“銀稅互動”受惠面。推進與南亞東南亞國家簽訂保險業雙邊監管合作協議,優化跨境保險規則,實現理賠查勘相互委托或結果互認。加強對重大風險的識別和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防范。支持加強與周邊國家的金融監管協作,強化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工作。
11.推動跨境人民幣業務創新發展。推動人民幣作為跨境貿易和投資計價、結算貨幣。研究推動金融機構參與人民幣與周邊國家非主要國際儲備貨幣銀行間市場區域交易。支持企業境外母公司按照有關規定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支持金融機構和企業按規定從境外融入人民幣資金。支持依法依規開展人民幣海外基金業務。
12.促進跨境投融資便利化。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按規定開展跨境融資業務。允許銀行和已獲相應業務許可的非銀行支付機構通過具備合法資質的清算機構與境外銀行、支付機構開展跨境支付合作。放寬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準入條件。支持金融租賃公司和融資租賃公司在符合相關規定前提下,開展境內外租賃業務。
(五)創新沿邊經濟社會發展新模式。
13.創新沿邊跨境經濟合作模式。依托跨境經濟合作區、邊境經濟合作區開展國際產能合作。適時出臺姐告邊境貿易區管理條例,完善政策法規體系。與周邊國家推動實施“一次認證、一次檢測、一地兩檢、雙邊互認”通關模式。推動機動車牌和駕駛證互認,簡化臨時入境車輛牌照手續,允許外國運輸車輛進入紅河片區、德宏片區。深入推進跨境動物疫病區域化管理試點。對毗鄰國家輸入的農產品、水產品、種子種苗及花卉苗木等產品實行快速檢驗檢疫模式。支持建設境外農業經貿合作區,穩步解決跨境農業合作返銷農產品檢驗檢疫準入。支持“走出去”企業以境外資產和股權、林權、采礦權等權益為抵押獲得貸款。
14.探索推進邊境地區人員往來便利化。積極推進與毗鄰國家簽署跨境人力資源合作協議,探索建立外籍務工人員管理長效機制。研究外籍員工辦理就業許可、簽證及居留許可便利措施。進一步為來自貿試驗區開展商貿、旅游等活動的外國人提供入出境便利。開辟境外人員入境就醫緊急救助通道。自貿試驗區經貿、科技人員可向審批機關申請辦理一次審批、一年多次有效出國任務批件。簡化內地人員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提交的資料和手續。在國際會議、對外邀請、使節來訪等需審核審批事項上,建立外事審核審批直通車制度。
15.加大科技領域國際合作力度。引導各類創新主體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共建創新平臺,鼓勵企業設立海外研發中心。支持云南與周邊國家共建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和科技企業孵化器。按市場化方式,設立一批專業化投資基金。
(六)加快建設我國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
16.構建連接南亞東南亞的國際開放大通道。加快推動孟中印緬經濟走廊、中國—中南半島經濟走廊陸路大通道建設,構建區域運輸大動脈。建設昆明國際航空樞紐和空港型國家物流樞紐,在對外航權談判中,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積極爭取昆明航空樞紐建設所需的包括第五航權在內的國際航權。支持昆明長水國際機場開展航班時刻改革試點。完善昆明區域性國際通信業務出入口局功能,擴容國際通信出口帶寬。依托昆明電力交易中心,進一步豐富現貨產品種類,逐步建成面向南亞東南亞跨境電力合作交易平臺。
17.打造區域跨境物流中心。支持開展面向南亞東南亞國家的國際多式聯運試點,推進國際道路運輸便利化進程。支持創新發展現代供應鏈。加強冷鏈基礎設施網絡建設。加快建設面向南亞東南亞的跨境物流公共信息平臺。加快推進中緬、中越、中老、中老泰等國際物流大通道建設,允許企業在周邊國家運營(或參與運營)的貨運車輛進入云南境內停靠和裝卸貨。拓展昆明長水國際機場“空空+空地”貨物集疏模式,鼓勵發展全貨機航班、腹艙貨運,構建面向南亞東南亞航空物流集散中心。
18.建設沿邊資源儲備基地。支持建設成品油與天然氣儲備庫。試點牛肉、天然橡膠等產品儲備制度改革,支持紅河片區、德宏片區建立大宗產品儲備基地。推動碳排放權交易資源儲備。依托現有交易場所依法依規開展有色金屬、咖啡、橡膠、畜產品等優勢產品交易,設立農產品、有色金屬拍賣中心。
19.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的健康生活目的地。支持引進國內外高端醫療資源,建設區域性國際診療保健合作中心。加快創新藥品審批上市,對抗癌藥、罕見病用藥等臨床急需的創新藥品實施優先審評審批。建立仿制藥研發公共平臺,加大對仿制藥政策支持力度,引進境外仿制藥公司和技術人員。支持建設現代化中藥研發平臺。支持云南疫苗產品開展世界衛生組織預認證和國際注冊。開展醫療器械注冊人制度試點。建立孟中印緬經濟走廊旅游合作機制,支持打通連接多國的邊境旅游環線,推出自駕游等跨境旅游產品,鼓勵設立邊境旅游試驗區和跨境旅游合作區。
四、保障機制
堅持和加強黨對改革開放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穿于自貿試驗區建設的全過程。強化底線思維和風險意識,完善風險防控和處置機制,實現區域穩定安全高效運行,切實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全。在國務院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統籌協調下,充分發揮地方和部門積極性,抓好各項改革試點任務落實,高標準高質量建設自貿試驗區。云南省要完善工作機制,構建精簡高效、權責明晰的自貿試驗區管理體制,加強人才培養,打造高素質管理隊伍;要加強地方立法,建立公正透明、體系完備的法治環境。自貿試驗區各片區要把工作做細,制度做實,嚴格監督,嚴格執紀執法。各有關部門要及時下放相關管理權限,給予充分的改革自主權。本方案提出的各項改革政策措施,凡涉及調整現行法律或行政法規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重大事項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請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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